如何認定商業受賄罪
* 來源 : * 作者 : 長沙縣律師
如何認定商業受賄罪
(1)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司、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正常管理秩序。
(2)客觀方面表現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,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,為他人謀取利益,數額較大的行為。
(3)犯罪主體是特殊主體,即公司、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。
(4)主觀方面是故意,而且只能是直接故意。
商業受賄罪與受賄罪的主體區分
根據《刑法》第163條和第385條的規定,行為人是否具有國家工作人員的身份,是區分商業受賄罪與受賄罪的主要標準之1。而所謂國家工作人員,根據《刑法》第93條的規定,是指國家機關中從事公務的人員,國有公司、企業、事業單位、人民團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家機關、國有公司、企業、事業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、企業、事業單位、社會團體從事公務的人員,以及其他依照法律從事公務的人員。
通過本文的內容介紹,大家對于商業受賄罪的認定都清楚了吧,這也是實際中我們需要清楚的法律常識。當然,小編建議大家在工作中,1定要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,不能做出1些違法犯罪的行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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